ST新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亚制程")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新亚制 程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