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 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电话(Tel):(0755) 88265288 传真(Fax) :(0755) 88265537 电子邮件(E-mail):info@shujin.cn 网站(Website):www.shujin.cn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 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4)第 354 号 致: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