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 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德哥尔摩纽约 BEIJING|SHANGHAI|SHENZHEN|HANGZHOU|GUANGZHOU|KUNMING|TIANJIN|CHENGDU|NINGBO|FUZHOU|XI'AN|NANJING|NANNING|JINAN|CHONGQING|SUZHOU|CHANGSHA|TAIYUAN|WUHAN|GUIYANG|URUMQI|ZHENGZHOUI|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