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股份: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公告 | | 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 | | --- | --- | --- | | | 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 | 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 | | 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 |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 | | | 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时提案的内容。但临时提案违反 | | |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 |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 |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 | 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 | | | 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 | 围的除外。 | | | 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 | |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 | 出股东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 | | | 合本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 | 东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 | | | 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 | 新的提案。 | | | 出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