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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鼎股份: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105ETERN(600105)2024-11-15 08:28

关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 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就题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 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通知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 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并在会议通知等文件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