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联美控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40561 号 致: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章程》;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 (二)董事会决议及相关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召开。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接受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李哲律师、 王冰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