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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光电子: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旭光电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00353CDXG(600353)2024-11-27 08:39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天(蓉)意字第 35 号 致: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14:30 于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 318 号旭光 电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公司聘任,指派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