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 要求,加强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和规划,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推动公司环境、社 会和公司治理(ESG)战略落地实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 (试行)》等有关规定,特设立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ESG 战 略和政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公司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并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他委员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