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推动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战略落地实施,优化公司 ESG 管 理和实践,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ESG 战略和政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委员任期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有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