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长电科技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1 月 13 日,贵公司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 11 月 14 日, 贵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贵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1月29日14点00分在贵公司D3二楼会议 室如期召开,因高永岗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新任董事长尚未选 1 长电科技 法律意见书 举产生,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郑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 相关事项与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贵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 式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