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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雁: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600698HNTY(600698)2024-11-29 11:07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 及管理层人员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人数应当超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 1/3 以上董事会 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召集人 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