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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4年12月修订)
600771GuangYuYuan(600771)2024-12-30 08:14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障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公平、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 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收购报告书等。本办法所称"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披露。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具体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主要任务是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开展公司对 各类投资者、股东、上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