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 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