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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专项核查意见
600875DEC(600875)2024-12-09 08:07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 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东方电气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或公司)委托,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 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持人或东方电气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 称本次增持)事宜,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本 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增持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专项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 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本专项核查意见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及增持人如下保证: 1.公司和增持人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