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资产置换、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 工艺")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本次 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 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 定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 规定 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 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具体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置入资产及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公司聘请的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的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