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动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金林 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刘志猛 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王占学 ________________ 2 经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我们认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 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公允合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