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动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次会议决议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 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出。本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 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王占学先生委托独立 董事李金林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全体独立董事于会前一致推举李金 林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 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