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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动力: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893AECC AP(600893)2024-12-27 10:51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 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不超过7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同时实效,董事会应根 据本工作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增补新的委员或主任委员。 第七条 公司规划发展部为战略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