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654 号 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的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 会会议决议公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 资料,同时现场审查了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