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关于四川长虹股票严重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复
特此回复。 四川 公司 1、除贵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严重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截至目前,本公司未收悉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述事项的通知。 2、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四川长虹股票。 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复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询 证函》已收悉,现就贵公司董事会函询问题回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