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四) 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 关人员; (五) 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含控股子公司)及有 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节能 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除公司以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具体如下: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