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常州星宇车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宇股份"或"公司")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星宇股份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2 号),星宇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 15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00.00 元, 扣除相关中介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 9,395,283.00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 1,4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