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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1555SCS(601555)2024-12-30 09:25

律師(上海)事務所 天津 成都 宁波 福州 西安 南京 南宁 济南 香 官 电话/Tel: +8621 5234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1 网 == /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 受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 格、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