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楼 电话: (8621) 68769686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众股份"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凯众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