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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味业:海天味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603288HAI TIAN(603288)2024-12-11 10:34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年【】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亦应符合《香港上市规则》 中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