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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味业:海天味业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603288HAI TIAN(603288)2024-12-11 10:34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年【】月修订)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 他文件; (五)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 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 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 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级 管理人员(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 外),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董事会对于董事长的授权应当明确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作出或在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相关管理制度中规定,并且有明确具体的授权事 项、内容和权限。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 得授权董事长或个别董事自行决定。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