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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晶华新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范围;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 获授条件。 3、公司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已经满 足。 4、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 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11 月 28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118 名激励 对象授予 370.8 万股限制性股票和 377.9 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