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传媒:江苏同与泽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餐厅】江苏同与泽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同与泽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需公告的信息向公众披露,本所律师将依 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除此之外,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系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决定召集。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2024年10 月 31 日,公司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董事会决议 及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公告。公告载明了本次股 东大会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议案、 投票方式、股权登记目、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