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深南电A: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000037Shen Nan Dian(000037)2024-12-12 10:4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 总则 1.1 为规范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从事除财务 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1.3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2.0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2.1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3.0 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