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第十一届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公司战略转型的目标,激励董事、监事诚信勤勉地履 行岗位职责,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和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一)匹配性:薪酬水平与岗位职责相匹配; (二)激励性:薪酬收入与公司业绩挂钩,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三)公平竞争性:内部具有公平性,外部具有竞争性。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权限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开展公司董事、监事的 薪酬与考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研究董事考核方案与标准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监事薪酬政策、制度与方案; (三)协助董事会实施董事、监事考核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 第五条 公司总部相关部门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基 础数据,辅助考核与薪酬制度实施。 第三章 董事、监事薪酬 第六条 公司非专职董事(含董事长)和非专职监事(含监事长),不 1 在公司领取报酬。 第七条 在公司内同时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及监事,按照所任职 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给予董事、监事专项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