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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000582Beibu Gulf Port (000582)2024-10-29 11:02

关于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及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及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意字(2019)第 576-14 号 致: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接受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 湾港"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吴永文律师、覃锦律师作为专项法律顾问, 就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以下简称"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2、《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以 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