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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 15 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 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六人)。董事王卓先生、 董事徐阳雪先生、董事崔铭伟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 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周志远先生主持会 议,监事和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增加 3,000 万元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经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和 2021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投资洞口县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洞口项目")。洞口项目总投资为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