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签字: 汤谷良 杨新民 李克强 丁 玮 张 影 李震宇 2024 年 12 月 6 日 公司编制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相关行业发展趋势、财务状况、资金需 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目的和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 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以及 本次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1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之签字页)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