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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东方电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本所孙广亮律师、邢其贤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方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审查了 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 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