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ESG管理体系,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参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可持续发展 (ESG)委员会(以下简称"ESG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ESG委员会以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主要 负责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ESG委员会为董事 会下设委员会,接受公司董事会监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ESG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负责审核公司ESG相关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识别可持续发 展风险;指导及审阅公司可持续发展方针、战略及目标。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ESG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应当占多 数。 第五条 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