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招商蛇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001979CMSK(001979)2024-12-30 12:58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 30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