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 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东信和平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东信和平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 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 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公告。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1824 号 致:东信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