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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 598 号公司总部 6 号楼 9 楼会议室以现 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经全体独立董 事推举,会议由独立董事赵敏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参 与表决独立董事 4 人。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草案的介绍,我们认为: 1.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