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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4)第 2360 号 致: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六和"或"本所")接受浙江交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科"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 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试行 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以下简 称"《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 分[2020]178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