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4 年 11 月 1 日 1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限 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资产合法存续的情形, 其在约定期限内过户至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 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