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智控: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 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二)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