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 法律意见书 致: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为"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 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及《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