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威腾: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 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和董事长根据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 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种类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应当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年度董事会应在四月底前召开,半 年度董事会应在八月底前召开。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