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