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 | 君泽君津师事务所 | JunZeJun Law Offices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28 层、29 层 电话: 0755-33988188 传真: 0755-33988199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君深意字第418号 致: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富安 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娜"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富 安娜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特聘专 项法律顾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