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 披露义务的主体。 本管理办法所称( 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公司经 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根据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管理办法所称(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