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总裁工作细则
第六条 总裁班子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职责,规范总裁 及总裁班子成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促进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并建立健全规范、 合法、科学、民主的经营管理制度。总裁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 助总裁履行有关职责,对总裁负责并报告工作。总裁可以对总裁班子 其他成员进行授权。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总裁班子成员。 第四条 总裁班子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 聘用与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裁、财务总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董事会秘书外)由总裁提 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总裁班子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