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做出决议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深 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 议对象等内容。 致: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现行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深 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 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