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或"独 立财务顾问")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 "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北京君正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 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38 号),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81,818 股,发行价格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