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 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北京君正集 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 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公司章程》规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 将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述通知及公告载明 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说明了股 ...